一、服务目的
为了完善联系职工、服务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机制,加快推进工会法治化建设,创新工作方式和服务内容,全方位满足职工群众对法律的需求,为广大职工提供专业化、便捷、可信赖的法律服务,从而引导职工树立“遇到问题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促进全市劳动关系稳定。
二、服务对象
安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工会工作者和工会组织。
三、受理范围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四、所需材料
(一)职工申请法律援助:
1、身份证、工作证或者有关身份证明;
2、所在单位工会或地方工会(含乡镇、街道、工业区、村、社区)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农民工、工会工作者除外);
3、与法律援助事项相关的材料;
4、职工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工会工作者、工会组织申请法律援助:
1、工会工作者所在单位工会或者工会组织所在地方工会出具的情况证明或说明;
2、与法律援助事项相关的材料;
3、职工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办理时限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援助条件的,由工会法律援助窗口接待人员提出意见,工会法律援助机构审核通过;对不符合援助条件的,应及时通知申请人不予援助,同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联系方式
0556-5660716